虚拟“货币”监管政策
发布于 3 年前 作者 wumarvin123 634 次浏览 来自 7*24快讯

2019年11月13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交易场所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开展经营活动的风险提示》,设立交易场所分支机构应当分别经交易场所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及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北京市未批准任何交易场所设立分支机构,如有外埠交易场所(重点为金融资产交易所)分支机构在京开展经营活动属于违规经营行为。

2019年11月18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邹世斌出席“2019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并发表演讲,不断加强对非法集资、ICO等违法违规活动的打击力度。

2019年11月21日,深圳市互金整治办《深圳市将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三种活动:一是在境内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或开设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二是为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提供服务通道,包括引流、代理买卖等服务;三是以各种名义发售代币,向投资者筹集资金或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通知各区整治办、前海管理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经侦局、市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共同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查整治在11月25日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向市互金整治办报送辖内从事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企业名单及信息。对排查发现的上述企业,立即处置,打早打小。

2019年11月22日,《北京严厉打击虚拟货币交易,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为防范虚拟货币交易非法金融活动死灰复燃,根据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对以上非法金融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原则,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会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对辖内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等组织全面摸排,一经发现,将按照《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置。

2019年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加大监管防控力度 打击虚拟货币交易》,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炒作(如ICO、IFO、IEO、IMO和STO等)花样翻新、投机盛行,价格暴涨暴跌,风险快速聚集。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联合上海市区两级各相关部门,对上海地区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开展专项整治,责令在摸排中发现的为注册在境外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提供宣传、引流等服务的问题企业立即整改退出。下一步,对辖内虚拟货币业务活动进行持续监测,一经发现立即处置,打早打小,防患于未然。投资者如发现各种形式的虚拟货币业务活动,以及通过部署境外服务器继续面向境内居民开展ICO及虚拟货币交易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可向监管部门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9年12月3日,湖北省打非办风险提示“警惕非法集资蹭区块链热点”,将本着“打早打小”理念,充分利用网络监测、大数据筛查、线下摸排等多种手段,加大对“炒币”“炒链”等非法集资风险的监测预警力度,加强风险排查,一旦发现涉及非法集资苗头及时果断处置。希望群众发现相关线索积极向各地打非办举报,符合条件的将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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